【本報訊】裝修男工年僅廿三歲已為人繼父,肩負管教其十四歲繼子的重任。惟今年十月廿七日他疑因繼子頑劣、講大話及不做功課等而壓力爆煲,在元朗住所內取出四十二厘米長的膠管,在廿秒內不斷打向繼子的手掌及大腿以示懲戒,最終校內社工發現男童大腿有瘀傷而報警揭發。被捕繼父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他昨日承諾不會再打繼子,裁判官相信他有悔意,加上感化報告評價正面,判他接受一年感化令。
被告楊銳彬與案中事主即其繼子的年齡僅相差九年。被告早前求情指,他是家中經濟支柱,須供養妻子、繼子及一歲兒子,壓力已經甚大,惟繼子卻頑劣得很,令他壓力爆煲。被告昨應訊時無律師代表,其妻則抱着一歲兒子在庭外等候。被告獲輕判後,與妻帶笑離開。
裁判官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已獲繼子原諒,繼子亦明白自己的態度有問題。繼子現時與外婆同住,希望盡早回家與母親及被告團聚。報告又透露被告的家人反對他與其妻的婚事,並與被告斷絕來往;而被告為爭取時間照顧妻兒,特地轉做另一份工時較短的工作,寧少賺工資多陪家人。
案件編號:TMCC 330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