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淇父涉賄案 2017年審

【本報訊】有「新金王」之稱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千億新抱」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金融證劵界名人尹應能,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三人涉嫌於○七年行賄已故上市公司副主席許浩明,案件昨於高院進行排期,三名被告毋須到庭。案件現排期於二○一七年二月廿日開審。

料需時30日

案件預計審訊三十日,由陳慶偉法官主審。被告依次是律師黃英豪,報稱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PAIL)董事、而徐傳順(六十一歲)及尹應能(六十二歲)則是PAIL前董事。三人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黃另被控一項相同罪名。控罪指三人於○七年十一月在上市公司海域化工有限公司重組時,涉嫌向該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已故)提供一份顧問服務合約的利益,作為協助被告順利收購公司之報酬。

黃另涉的控罪指他在○九年八月向許提供利益,即以一百八十萬元獲得一千五百萬股香港資源優先股的一元認股權,作為許參與香港資源收購金至尊控股有限公司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案件編號:HCCC 4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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