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去年十月十五日佔中期間涉向警員淋潑不明液體,之後他聲稱遭七名便衣男警帶往金鐘暗角毆打,疑涉事的七警被控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普通襲擊兩罪,他們昨於區域法院提訊時表示不認罪,案件定於明年六月一日開審。由無綫電視拍到的「暗角片段」將成為控方關鍵證據,辯方亦指片段的真偽是案中主要爭議點,惟控方指無綫拒絕協助交代攝影師身份,法官認為不釐清片段來源或會削弱其呈堂認受性,要求控方盡力解決,必要時可申請證人傳票。
法官指:「本案受公眾注視,希望法庭係基於證據彰顯公義,而非因律政司疏漏或其他技術性問題!」七名被告現被停職,依次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黃祖成(四十八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廿九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四十二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卅八歲)、九龍東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卅一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卅二歲),以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卅六歲)。各人續准保釋候審。
七人的代表律師亦已有定案,黃祖成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劉卓毅、白榮斌及關嘉豪則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其他被告則分別由大律師鍾偉強、蔡維邦及羅志霖代表。七人昨日均穿着黑色西裝打同款斜紋領呔猶如制服一般應訊,部分被告戴上墨鏡口罩,分乘兩輛私家車到庭,多名市民到庭旁聽。
控辯估計審訊需時廿天,控方證人名單上目前有四十二人,除曾健超及另一示威者外,尚有卅八名警察、一名醫生及一名法醫,法醫主要分析曾健超身上傷勢是否與警棍脗合。法庭安排案件先在明年三月十一日進行預審。法官關注到控方會將若干片段呈堂,但就未有傳召證人證明片段的真實性及連貫性。控方回應指約呈堂十至十二段片,從無綫電視及其他媒體下載而來;惟無綫拒絕交代片段來源及拍攝者身份,其他媒體亦不願協助。
案件編號:DCCC 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