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經過逾九個月研究,據悉詳情會在本周公布。提起美食車,必須一提一段小插曲。今年初,財爺在財政預算案宣布提出美食車的建議,我即時在預算案答問會上向財爺提問是否由他來統籌?當時司長回答:「已經委託蘇錦樑局長負責!」我即時搖頭對他說:「蘇局長昨天才跟我說這不是他的範疇!」
聽來好像笑話一則,但當日我問司長,是否由他主責,是由於我理解到,當沒有一個司長級的官員「落水」統領,美食車這美好構思,只會變成流於研究及討論的地步,就像今天的情況:有消息指,當局傾向沿用「食物製造廠牌照」而不採用流動熟食小販牌,亦不會修訂現行法例,故美食車只會成為一個披着車輛外表的小食亭。而且,當局沒有意思成立專責的部門負責,美食車的投資者仍要自行解決繁複的消防、環保及運輸法例,入場費最少要數十萬元,根本不是小本經營者可以負擔,亦跟美食車的原意相距甚遠……
跟很多新的政策一樣,但凡沒有司長級官員的領導下,各部門都是「你不敢僭越我,我不願跨過他」,各局既沒有方向,亦沒有膽量去挑戰現行一套,最終只會沉沒在討論再討論、研究再研究的死胡同之中,又或變成不倫不類、甩皮甩骨的模樣!試問,一部不能走動的美食車,還叫美食「車」嗎?
這種幾乎成為定律的情況,促使我要求財爺要揹起統籌責任。因此,在年初時,我在起動九龍東天橋底舉行了小型市集,展出一部模擬的美食車,而美食車的外觀設計更用上了財爺的漫畫肖像。我們更安排親臨現場的財爺充當美食車檔主,負責向在場人士派發魚蛋、豬皮、蘿蔔等地道食物……如果最終的結果真的如消息所言,令真正的美食車難成其事,那是財爺未肯承擔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