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五歲運輸男工繆富邦今年初偷取《蘋果日報》及《明報》當廢紙賣時被警長撞破後,涉嫌駕車輾傷擎槍警長案,控方昨於區院傳召受傷警長畢寶鴻作供。他指當日被拋出車外被輾傷腳後,感到駕車的被告仍想撞向他,但他屢次開槍都不能令該車停止,有一刻他感到無助絕望:「我都放棄咗,瞓咗響度等佢撞埋嚟」,豈料被告突然將車駛走離開。
事發於今年一月十二日的理工大學的對開彎位,當差廿七年的警長畢寶鴻(四十五歲)右腿被輾過骨折,之後放病假共八個月,九月才復工。
他昨日到庭時步履穩健,腳傷似乎已經康復,至於心理上,他庭上坦言:「依家壓力仍然非常之大」,並一直需接受心理輔導。畢供稱,當時見被告將報紙搬上客貨車,遂上前表露身份,被告即上車,他為截停被告遂從開着的後車門跳上車,被告問他:「你係咪警察?」後即開車。畢形容該車當時以「之」字形高速行駛,多次險撞上路邊石壆。期間他趁被告停車時,下車欲打開前座乘客位車門欲制服被告時,才見到一名女乘客抱着頭瑟縮在前座。
此時畢捉着門邊手把上車時,被告又突然開車,他感到生命受威脅遂亮出手槍指嚇,但被告竟停車雙手捉着槍管,他擺脫被告的同時被告又開車,他遂向被告開槍,此時自己亦跌出車外。
他見被告將車駛過來遂再開一槍,但車始終輾過他右腳,他還感到被告欲倒車再撞他,他再開兩槍,惟未能令被告停下來,他一度感絕望,惟被告卻駛走。
案件編號:DCCC 54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