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宗多收署任津貼 學校退款

【本報訊】資助學校教師擔任署任職位達三十個曆日或以上,校方便可向當局申請署任津貼,教育局發現至少有三十四宗學校申請署任津貼的個案出錯,以致政府向學校多發津貼,有關學校已按規定退回多收的津貼金額。

教局先依校方填報發放

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就教育局向資助學校發放薪金津貼供支付教師署任津貼,卻毋須事先核實金額一事作出提問。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在書面回覆中指出,由於學校已在申請表確認遵照已核准教學人員編制及符合規定,並承諾會把多收津貼退還,為免延誤學校支付教師薪金包括署任津貼,當局會依照學校填報的評估薪金,先向學校發放有關津貼,然後再核實相關的薪金評估。

教育局於二○一三年引入「編制查核系統」,查核資助學校提交於薪金津貼下聘任的教職員申請,包括署任安排,是否符合各職級的核准教職員編制。在查核過程中發現,部分個案懷疑涉及多發署任津貼,其中三十四宗已核實及跟進,有關學校亦已按規定退回多收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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