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呢」地區設施再現赤柱!本報月前踢爆由民政事務總署每年撥款、區議會審批的「地區小型工程計劃」在各區濫建「小白象工程」後,近日又有市民在赤柱泳灘發現有「頭細身大」的避雨亭,難以擋雨、擋太陽,落成不足年半即需覓址重置。區議員承認區議會需負上部分責任,惟民政署提供設計方案有限,往往令情況與預期出現落差。
「起個有座位嘅避雨亭喺小巴站頭,但係坐低咗就排唔到隊等車,咁選址係咪有問題?」何先生指,民政事務總署及南區區議會早前於赤柱灘道小巴總站設置連座椅的避雨亭,除選址不合,逾一點二米寬的基座亦佔去近半條行人路,每逢假日候車者眾時即寸步難行,「個基座好大舊,好似腳重頭輕咁,真係阻碇!」
何先生質疑該避雨亭未能遮風擋雨,又因上蓋為透明膠板,烈日照射至座位上,「有人要企上去避雨,又有人坐喺度都要擔遮擋太陽,咁要個頂嚟做咩?」何早前閱報得悉全港各區爭建不倫不類的小型工程,直言有感「終於輪到自己區」。
南區民政事務處發言人表示,經南區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討論後,於前年底通過以地區小型工程撥款,在該址增設避雨上蓋連座椅,民政事務總署協助南區區議會推展項目,並負責日後保養,工程於去年五月完成,涉款十八萬三千八百元。
發言人解釋,因地底鋪有管線,故採用無地底基腳設計,以座椅支持上蓋重量,現時該處行人路面闊度為二點二米,符合運輸署加裝設施後行人道需保持最少兩米闊度的建議,惟因應地區意見,南區區議會會考慮將之遷移,民政署則從技術層面考慮改建為附地底基腳的可行設計方案。
「大屋搬細屋,都唔見一籮穀啦!差唔多廿萬起舊嘢出嚟,用唔夠年半就搵位搬,係咪搵市民嘅錢嚟較飛?」何先生認為當局應事前做好諮詢,而非於設施落成後方推倒重來,浪費公帑。
南區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柴文瀚承認,區議會負責審批撥款及選擇設計,需負上部分責任,惟民政事務總署所提供的樣板設計往往選擇有限,且過於呆板及脫離實際,「區議會面對個兩難局面,一係就喺民政事務總署提供嘅樣板設計度揀,一係就請顧問公司去做,但係就會用多好多錢同時間。」柴建議民政署舉辦設計比賽,「呢類避雨亭已經引起好多回響,香港街道都係大同小異,民政署可以搞啲公開比賽,去擴闊樣板設計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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