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貪反腐也有冤案,建國初期,毛澤東為了打擊貪污,輕案重判,處決兩位老革命劉青山、張子善,便是一例。
讀劉青山兒子寫他父親的冤案,不禁感慨繫之。肅貪有冤案,並不奇怪。但這件「共和國第一大案」竟也是一大冤案。革命前輩,建立新中國有功的高級幹部,劉青山和張子善,在建國初期被冤枉處以極刑,只是為了政治需要。
一九五二年二月,原天津地委書記劉青山,天津地區專員張子善,以貪腐案被毛澤東下令槍斃,說是為了當年發動「三反」、「五反」運動的需要打出頭炮。
此案當年的確轟動全國。老一輩的人都知道這件事,並被中共黨史記錄在案。
這兩位老革命,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出生入死,頗有戰功。他們分別於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三三年入黨,屬於吃「小灶(即特別供應高幹吃的伙食)」的幹部。據說貪污糧款和救災款,獲取非法暴利,貪污後任意揮霍、生活腐化,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只是羅織罪名而已。事實是怎樣的呢?原來他們兩人在華北地區工作,一個是薄一波為首的晉冀魯豫地區幹部,另一個是黃敬、林鐵為首的冀中區幹部。兩派不和,天津行署張子善的副手李克才曾向上級告狀誣告他們。但省委書記林鐵認為是誣告,他們又告到華北局薄一波那裏,薄上報毛澤東。毛正開始進行「三反」、「五反」的政治運動,認為需要抓個典型,於是不問事實真相,便批示嚴懲,並要處以極刑。
當年不少高級幹部都為他們求情,但毛認為,正是他們功勞大、影響大,才要處決他們。毛為發動一個政治運動,不惜把一些與毛革命共生死的老幹部拿來祭旗,這是建國以後他製造的第一個大冤案。
以後的冤案連續不斷,一九五○年,全國著名的軍旅攝影家沙飛,因為在留醫時精神失常而誤殺日本醫生。本來精神失常應該減輕刑罰,但為了強調軍事紀律,強調對國際友人的敬重,照理不必處以極刑的沙飛被殺掉了。
解放初期,要為肅清反革命造成聲勢,殺人竟有數字的比例,規定要殺多少。據前廣東省黨報負責人曾彥修的回憶,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上級突然通知,翌日要公開槍斃反革命分子一百四十多人。至於罪名呢,都是空空洞洞。曾彥修回憶說,當年他覺得廣州鄰近香港,剛解放,突然一天殺一百多人,歷史沒有過,香港和海外接受得了嗎?
但是解放初期,左風勁吹,肅反、三反、五反,歷次的政治運動,都是左的,殺錯的人不少。當年三反五反,要反出共產黨內部的「老虎」,連華南黨報《南方日報》的副社長楊奇(曾調來香港新華社擔任秘書長,後再任《大公報》社長),也被誣為大老虎,事實並非如此。當年擔任華南分局領導的曾彥修,在他的回憶錄《微覺此生未整人》一書中寫道:「像楊奇,七年前在東江游擊隊打來打去,跑來跑去,是不要命的。進城一年多,就會去貪污你那幾個錢。提着腦袋幹了那麼多年,就不算數了﹗」
「左」的運動,容易產生冤案,歷史上無數事實證明了這點。從革命的「蘇區」到革命聖地延安,再到新中國誕生以後的歷次政治運動,直到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一樁樁還不是「左」的?歷史證明,這些錯誤,也由於糾「左」才結束。今天還有沒有「左」的呢,值得檢視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