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男司機聲稱為報同事借錢之恩,應對方要求來港開設公司及開銀行戶口,惟戶口原來被用作接收詐騙款項,短短七個月內存入的黑錢高達廿五億港元,司機事後入境時被捕。涉案卅歲被告賴海威昨於高院承認一項串謀處理犯罪得益(俗稱洗黑錢)罪,惟法官指他的參與程度及案中計劃的周詳程度,不信他涉案純為報恩而毫無得益,最終將他判囚六年。
案情指,一間叫做「香港行行行有限公司」(下稱「行行行」)的公司,於一二年一月在港註冊成立,被告是該公司唯一股東及董事,被告在一個月後由大陸來港,替「行行行」開設銀行戶口。該戶口由同年的四至十一月間,共有一千五百多筆錢存入,總金額高達三億一千九百多萬美元(約廿五億港元),其中大部分錢即日便遭人以電子銀行服務轉走,且都是由空殼公司存入,再轉往其他空殼公司。
「行行行」的戶口約於一二年十月被揭發涉及跨國騙案,曾有行騙款項存入該戶口內再被轉走,香港警方接報查獲鎖定屬戶口持有人的被告,去年一月被告再來港時被警方拘捕。
辯方昨向法官求情指出,被告之前因妻子難產留院,獲同事借錢暫紓財困,後來該同事介紹馬姓男子予他認識,他為報恩才答應馬的開戶要求,被告聲稱對戶口運作全不知情。惟法官不信其講法,認為是由他親身開戶口,參與程度不輕。
案件編號:HCCC 39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