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非行乞 收取打賞難檢控

在公園高歌熱舞文化入侵不同公園,當中接獲最多投訴的是屯門公園,過去三年康文署接獲逾三百宗有關噪音的投訴,但由於沒有場地使用者願意作證,署方未能向違規人士作出檢控;區議員亦指至今情況未見改善。

倡建綜合文康大樓減滋擾

屯門區議員陳文華指,屯門公園、青田遊樂場及蝴蝶灣公園,不分晝夜都有人進駐唱歌跳舞,聲浪之大令附近居民投訴不斷,政府部門曾作多次聯合行動,過往亦嘗試沒收樂器以收阻嚇之用,惟今年法院頒令歸還樂器後,令歌唱情況故態復萌。他提議當局興建綜合文康大樓,讓不同年齡及文娛活動人士都能進駐,減低唱歌跳舞對公園使用者及附近民居的影響。至於收受打賞問題,陳坦言在屯門區的多個公園都司空見慣,建議當局長遠應修例杜絕此行為。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目前法例,收取打賞難以成為檢控原因,因唱歌跳舞者並非收取入場費,除非能證明是行乞行為,否則根據以往案例,同類的公園唱歌者只會因過量噪音而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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