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進行第十一日聆訊。聆訊早前揭公屋興建時以焊料駁喉,但房署高層指由於燒焊影響居民,故維修時只會在極罕有情況才准用焊料,被委員會主席斥做法「唔make sense(不合乎常理)」。另房署高層指,達十二年樓齡公屋始會考慮全面換喉,因涉事鉛邨大部分樓齡十二年以下,若非事件曝光,全部「未夠秤」換喉。
負責葵聯邨的房屋署物業管理總經理何偉廉昨出席聆訊,七八年加入房署從事屋邨管理工作的他供稱,屋邨建成後一段時間,會由總承建商負責保養,保養期過後才由房署物業管理處委託維修商定期進行檢查,包括目測喉管有否走位、物料是否與申報物料一樣。銅喉如過保養期兩年後需維修時,房署維修商會用上壓合式方法接駁喉管,由於燒焊影響居民,故極少採用,只會在工地有局限時才獲准使用焊料,惟情況相當罕有,即使真的使用,亦無特別要求要無鉛。
何又提到,樓齡超過十二年的屋邨,才會視乎水喉裝置表現,決定是否需要重鋪,而由於涉事十一條邨樓齡未過相關年份,換言之,鉛水事件未曝光前,未需大型重鋪。
委員會主席陳慶偉稱,建屋時用上焊接駁喉,但房署保養卻不用焊料,做法「唔make sense(不合乎常理)」。何指,做法主要是避免滋擾居民,形容「燒焊會有煙有火,辣到傢俬」。陳反駁指,「咁咪叫佢(居民)行開一陣,正如鑽牆都有聲,唔通叫人黐膠水咩?」何隨即語塞數秒。
委員會代表律師許偉強又質問,房署發展及建築署在施工期間,會否與屋邨管理處交代進度及需注意事項。何指,一般只會在完工時有交流,亦不會單就一條邨的問題討論。不過他透露,過去五至十年在屋邨保養期間,曾發現部分物料有問題,如天台防水物料、外牆瓷磚剝落等,多涉工人手工問題。
另外,負責元州邨第二及四期的總屋宇裝備工程師伍達群早上亦有作供,他被問到作為屋宇裝備工程團隊對水的認識是否比負責建築的團隊多,伍達群同意,但形容自己如普通科醫生,而非專科醫生,要處理多個範疇,包括電線、消防以至垃圾處理系統。
至於負責啟晴邨的房署物業管理總經理嚴家豪亦被盤問有關大廈優質食水計劃驗水程序,他強調會找認可化驗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