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委聘的顧問建議,成立一個新航運組織以推動本港航運業的長遠發展,該組織將設立三個執行性委員會,分別負責人力資源、市場推廣、航運與港口三個特定範疇。新組織建議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出任主席,當該組織成立後,香港航運發展局及香港港口發展局兩個現有政府諮詢機構將會解散。
航發局於二○一一年已委聘顧問進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的研究,建議成立法定組織,更積極地推動航運業發展。運房局去年中再委聘業務效益顧問深入研究有關建議。效益顧問認為新的航運組織無必要是法定組織,因各項職能均可以行政方式執行,且成立法定組織需時,業界則希望組織可於短期內成立。
顧問又認為,為確保對政府政策制訂工作具有影響力,新組織應為高層次的督導組織,由決策局長領導,加強政府對航運及港口發展的承擔;三個委員會的主席則由業界代表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