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承認騙財 臨盆在即 被告准保

【本報訊】兼職女修甲師前年八月以不同藉口,向母親任清潔工的前女同事騙財,包括訛稱介紹對方兒子任股票經紀、代聯絡中介人安排女同事的內地孫兒來港、要代該中介人交保釋金、甚至聲稱該中介人打算送贈物業給事主但需先付物業稅及律師費等理由,在兩個月內先後騙取事主共九萬六千多元。

騙取九萬六千多元

女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十四項欺詐罪,裁判官考慮她正懷孕九個月,預產期在下月廿六日,准她保釋至下月八日待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裁判官強調不排除會判監。

卅二歲被告周妙玲,被控在一三年八月十六日至十月廿二日間,欺詐任清潔工的五十三歲女事主屈桂芳合逾九萬六千元。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身世坎坷,因遇家暴及前夫吸毒等事而離婚,二人育有三歲及六歲子女,被告與現任男友另育有一歲兒子,下月廿六日將為男友誕第二胎,她現時與母及妹居於百二方呎的板間房,雖然生活艱苦但無申請綜援,被告稱可籌得約四萬元賠償事主。

案件編號:ESCC 267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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