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護膚品專櫃女售貨員前年瞞着上司,在原本要上班的日子離港去了旅行,事後兩度冒簽工作紀錄卡訛稱有上班,成功騙得一天薪酬,惟謊言最終被揭發。涉案廿三歲被告黃嘉敏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及偽造等共三罪,獲准保釋至本月廿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裁判官明言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有可能判囚。
被告被控在一三年九月十九至十月十八日間,於工作紀錄卡上兩度冒充莎莎化妝品分店主管簽名,及把該偽造的紀錄卡交予其僱主雋傑有限公司。案情指雋傑有限公司在莎莎化妝品店內租設專櫃,並於一三年四月聘請被告,要求她分別在佐敦、尖沙咀及沙田的莎莎店內專櫃工作。被告放工前需把一張「Bourjois」的工作紀錄卡交給分店主管簽名,惟雋傑接到分店投訴指她無上班後,揭發被告冒簽四天的工作紀錄,被告成功取得其中一天、約三百廿六元薪酬。僱主事後報警。
案件編號:ESCC 289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