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首度針對珠寶店強迫旅行團遊客購物,引用《商品說明條例》拘捕涉案女負責人。海關昨晨突擊搜查紅磡一間珠寶店,帶走五十九歲女負責人扣查,懷疑她與具威嚇性銷售手法的案件有關。海關指近日接獲一名在深圳參加旅行團來港的內地女遊客舉報,報稱她上月初在一間旅行團安排的珠寶店被強迫購買二千元首飾,經調查後採取行動,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進一步拘捕其他涉案人士。該珠寶店上月十九日有一名內地男遊客購物,期間與人爭執遇襲後死亡。
該女遊客報稱,上月初在民樂街的珠寶店內曾被人強迫購物,無奈以二千元購買一條鏈,返回內地後心有不甘,向香港旅遊業議會投訴,議會調停無果,事主近日向海關舉報,昨晨約十時,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人員共十五人突擊搜查珠寶店,在店內拘捕五十九歲涉案女負責人,並在區內派發涉及遊客購物的宣傳單張。此外,海關亦在多個熱門的旅遊購物區,包括紅磡、土瓜灣、尖沙咀、觀塘、九龍灣、大角咀及荔枝角等展開巡查,打擊違例行為,並呼籲零售商戶及旅遊從業員遵守法例。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稱,海關針對珠寶店強迫旅行團遊客購物首次引用該例,根據條例,商戶如使用騷擾、威逼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則可能觸犯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罪行。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違反有關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