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誤診女病人染性病及收取高昂化驗費,兩遭裁定專業失德及刊憲譴責的皮膚科專科醫生葉榮根,再遭一名女病人投訴胡亂開藥,以長達四十九日的抗生素治念珠菌,但沒有監察藥物對肝臟的影響。女病人向葉詢問藥物副作用時,葉反稱:「我係專業醫生,點會唔知邊隻藥對病人有問題」。葉昨接受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被控兩項專業失德。聆訊未畢。
葉榮根醫生被指於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一一年一月十二日期間,沒有適當及充足合理辯解下,處方四十九日口服「特比萘芬」予病人;以「特比萘芬」作長期治療藥物,但沒監察病人肝臟。
投訴人薛美萍(譯音)昨供稱,手及腳部受濕疹困擾,不時向普通科醫生求診,但因濕疹惡化,遂於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首次到葉的診所求醫。她服用葉處方的藥物後,濕疹情況好轉,並記得葉於十二月十日將其中一隻藥物更換為「特比萘芬」。她擔心長期服用抗生素傷及肝臟,詢問葉有否副作用,葉回應自己是專業醫生,開藥一定安全,着她不用擔心。
翌年一月十二日投訴人覆診,認為濕疹已大為改善,毋須再服藥,但葉指當時只是治療中段,着她仍須覆診。薛覺得葉收費昂貴,每次診金一千五百至一千九百元不等,加上覺得沒必要再服抗生素,遂重回以往的普通科醫生求診。該醫生建議她做肝酵素檢查,雖證實肝功能無受損,但她認為葉胡亂開藥,遂向醫委會投訴。
葉的代表律師指出,葉是因薛確診念珠菌,才處方特比萘芬治療,但薛回應指無印象因此轉藥。葉的代表律師又指,葉曾兩次建議薛檢查肝酵素,是她拒絕。薛否認,稱葉從未提此建議。
控方專家、香港大學內科學系臨床副教授孔繁毅認為,處方四十九日分量的特比萘芬,做法不當,該藥毒性較強,長期服用有一定風險,他本人只會處方最多一至兩星期分量。他又指,開藥前,應為病人肝臟做基準測試,以了解副作用及毒性影響;並每隔一段時間做血液測試,監察肝功能情況。他稱特比萘芬用途狹窄,只可針對部分真菌感染,從未見醫生處方該藥治療念珠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