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立會討論設救護船隊

【本報訊】港澳噴射船「海皇星號」海上事故釀一百廿四人受傷,拯救行動揭露消防處海上專業救護力量不足。繼救護工會上周再次提出成立專責救護船隊的訴求後,有立法會議員亦批評港府無吸取南丫海難等多宗海上事故教訓,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要求把成立救護船隊列入議程,並促請消防處及相關官員出席會議,以交代港府對是否成立船隊的立場及理據,同時確保日後能妥善處理大型緊急海上災難。

逾百傷者 不足30救護登船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去信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指有當日身在船上的乘客告知他,意外後水警及消防員迅速抵達海上現場,卻看不到救護員,而當時有很多正在流血的傷者急需救援。他指出,救護員若乘水警輪及滅火輪到事發現場,只能攜帶有限裝備,影響救援速度及質素,而據報當時只有不足三十名救護員登船急救,相對現場逾一百名傷者,當日登船的救護員數目明顯不足。

批港府未吸南丫海難教訓

他批評港府在包括南丫海難等多宗海上事故後,仍未吸取教訓,拒絕成立救護船隊,而「海皇星號」事件再一次引起社會對海上救護力不足的關注,成立救護船隊應付大型海難事故刻不容緩,遂去信建議事務委員會把成立救護船隊列入議程。

資料顯示,「海皇星號」意外中消防處曾派一名救護主任及九架救護車的救護人員,分乘消防及警船赴現場救人;有資深救護員指一輛救護車正常有三名救護員,即派赴海上拯救的救護員,可能不足三十人。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意外後已重申,在南丫海難等意外後曾極力爭取設救護船隊,惜被消防處否決;工會上周亦有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設立專案小組全面檢討,並討論成立救護船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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