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健銘:周一嶽應落台

周一嶽擔任主席的平等機會委員會,因不滿前總平等機會主任束健銘在任時於教會發表對歧視條例檢討的反對意見,而拒絕向束發放逾八十六萬元約滿酬金,束認為不公平,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平機會追討。案件經審訊後,勞審處昨終裁定束健銘申訴得直,下令平機會須向束支付酬金及訟費。「砌低」平機會的束健銘批評平機會在事件上未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而周一嶽身為主席,竟針對其基督徒身份進行連串迫害,故公開呼籲周一嶽「問責辭職」,又希望平機會委員引以為鑑,日後需盡責管治,避免遭人挾持成為「一言堂」機構,令誠信及公信力毀於一旦。

束健銘昨獲判勝訴後即展露笑容,當庭與到來旁聽的太太和教會教友擁抱慶祝。束與友人在庭外展示寫有「周一嶽無良,平機會助『周』為虐」的橫額,高叫「公義得彰,廢周落台」等口號。束在庭外表示對裁決結果感到開心舒暢,「但我亦為平機會悲哀」。束認為判決指出,其行為在私人場合發生,不涉任何利益衝突,而平機會對他的調查亦粗疏不足,形容這次結果是「全面得勝」。

束曾就歧視例表反對

平機會昨稱,會仔細研究勞審處的裁決判詞,並考慮下一步行動。束則表明,若平機會上訴,他作為小市民絕對會「奉陪到底」,但勸告對方不應濫用公帑,他本人亦會繼續監察平機會,稍後亦會向私隱專員公署就自己在教會私人聚會被偷錄一事投訴。

案情指,束健銘被指在去年歧視條例檢討的公眾諮詢期期間,在出席教會討論會時,向教友建議去信平機會提出反對意見。有關發言被人偷錄,及後被報章發布,平機會認為束的行為違反員工守則,造成利益衝突,影響機構公信力,故決定不向他發放約滿酬金。束健銘其後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約八十六萬約滿酬金。

審裁官朱婉儀指,平機會認為發放約滿酬金予員工,除須符合三年合約期,亦須考慮「工作表現」,但平機會與申索人的合約上卻列出,只要員工履行合約年期就可獲酬金。

朱官續指,平機會曾以其中文招聘廣告內容列出「合約期滿而表現稱職者」作為理由,但該字句內容與招聘英文版本不一致,該廣告與束的職位和在職時間亦不相符,故不獲法庭接納。

對於平機會事發後未有終止與束的合約,平機會曾解釋是因彼此有多年合作關係,原合約亦將近完結。朱官則認為,若束在教會發言真的構成行為嚴重失當,則平機會應提出解除合約,以反映行為嚴重和影響性。

調查不跟程序涉疏忽

朱官續指,負責調查是次事件的平機會前投訴事務科總監李紹葵,已承認其紀律調查未有跟隨原有程序,而且調查只根據錄音聲帶和報章報道內容,未有再三核實內容。朱官指出,該調查報告未符合自然公正法則,但平機會仍據此向束發出紀律性警告信,由於調查程序和報告都有不足及疏忽,法庭不會依賴報告結果作為參考。

言論與工作表現無關

朱官補充,平機會作為公營諮詢機構向市民收集意見,對歧視條例檢討理應無任何立場,其員工作為公眾一分子,以個人及基督徒身份出席私人教會聚會發表個人意見,應受《基本法》保障其言論自由,這亦與其工作表現無關,故法庭裁定平機會敗訴,需向束支付逾八十六萬元約滿酬金和九百多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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