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內地旅客疑因購物問題被毆死亡案件,令低價團遭強迫購物再成為中港兩地關注的焦點。事實上,近半年旅遊業議會接獲的購物投訴有增無減,單是今年首五個月,已接獲六十一宗投訴,較去年同期的四十四宗,上升三成九,當中以涉及購買首飾的投訴最多,由去年的九宗飆升至三十一宗,急升逾兩倍。不過,有參與購物退款保障計劃的登記店舖認為,是因為現時退款保障期長至不合理,才惹起爭議。
入境團購物投訴按月遞增,今年一至三月只有廿八宗,至五月已飆升至合共六十一宗,當中涉及首飾的投訴由十三宗,升至五月共三十一宗,即兩月間增加十八宗,已是去年全年總和。而涉及手錶的投訴亦由十三宗升至廿五宗。
據了解,有逾一成的購物投訴個案是旅客「用盡」一百八十日購物退款保障的期限,於購物後第六個月才投訴,部分店舖對此頗有微言,指貨品已由新款變舊款,包裝破損,難以重售,而首飾已應旅客要求改長改短,加上首飾類貨品價格浮動已貶值,令登記店舖造成損失。登記購物店認為購物退款投訴機制過寛,要求縮短退款時限,但旅議會卻「拋波」留待尚未有成立日期的旅遊業監管局處理,令業界甚感不滿。
旅議會購物事宜委員會答允建議日後向較遲提出退款要求的旅客查詢退貨原因。至於修訂購物退款時限,委員會則認為鑑於零負團費問題仍然存在,加上投訴個案不多,認為應維持六個月購物退款保障期規定,直至旅監局成立。委員會擬修訂購物退款保障計劃,認為在登記店舖範圍內出售的貨品如屬違法,則不論分租或寄售,旅議會均有權對相關店舖作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