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私油站為鄰 恐炸政府危品倉

非法油站半價賣油,都市炸彈防不勝防!自政府於二○一一年取消「綠卡計劃」後,從事運輸及物流等公司,可用運油車到四大油公司的油庫以優惠價直接購買柴油,作內部用途。但本報記者追查發現,有人從油庫買油後,疑非法分銷柴油予「街車」賺取差價,變相經營「非法油站」。「油站」負責人除了違法直接駁喉從油車輸油,更漠視安全,在輸油期間吸煙;而其中一個油站更鄰近儲存大量危險品的政府物料營運中心,一旦發生火警,隨時釀成大爆炸。

在靠近葵青貨櫃碼頭的達洋路,每日有大量中重型貨車出入,有人疑覷準該處有大量柴油需求,遂以早晚接班形式經營非法油站,由兩輛白色車頭,儲油量可達一萬六千公升的油缸車輪流運作,其門如市。記者連日視察,發現位處掘頭路的「油站」,由一男一女負責經營,男的負責入油,女的則負責記帳及收錢,非常合拍。根據運輸署資料,該兩輛油車的車主分別是兩名女子,均報住同一單位。

每隔五分鐘就有車入油

現場所見,在早上十一時至下午一時,每隔五分鐘便有貨車前來入油,至黃昏後生意才較為疏落,客人多是重型車輛及輕型貨車,司機通常以現金支付油費。記者曾在黃昏尾隨其中一輛「下班」的油車,該車駛離達洋路後,即飛馳駛往青衣方向,原來是往西草灣道其中一間油廠入油,當油車注滿柴油後,即駛至葵涌荔景邨對出的一幅爛地停車場停泊,而「接班」的油車則繼續大做生意。

「我哋每升賣四個一,朝早七點半就開。」記者以車隊司機身份致電油車車身廣告的查詢電話,佯裝有興趣入油,一名姓黃的女子獲悉後,爽快告知記者每升油價及經營時間,顯示油車內的柴油並非作內部用途,而是分銷予「街外車」賺錢。根據現時各油站零售價,以優惠價計,每公升柴油售價約八元八角五仙,而該「油站」卻以半價出售,可謂是平通街。

滿載燃油無危險標示

非法油站遍布多區,甚至於政府物業門外亦見其蹤影。記者發現,每天早上約十時,一輛五點五噸密斗貨車會準時於柴灣工業區海旁的政府物料營運中心門外「開檔」,貨櫃內儲藏十數桶柴油,負責人在油桶駁喉輸出柴油至不同類型車輛,例如客貨車及不同重量貨車。該油站生意極好,大部分時間都是「車接車」,有時甚至出現等入油的「車龍」。

現場所見,裝滿燃油的密斗貨車車身並無任何標示內藏危險品的字句,負責人更加於輸油期間吸煙,又不時走近燃油,恐火屑會引起爆炸。最離譜的是,該油站鄰近設有危險品倉庫的政府物料營運中心,儲藏大量第二至第五類及第七類危險品,一旦油站「出事」,火勢隨時波及中心,造成嚴重人命傷亡。

記者曾就以上非法油站向消防處查詢,惟處方發言人指無備存相關檢控數字,只表示任何人沒有相關牌照而從事入油活動,處方會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執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指,任何車輛如無相關牌照而運載超過二千五百公升柴油,會觸犯《危險品條例》,可處罰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如相關車輛持有牌照而沒有在車身上標明,亦或會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個月。

其中一間供應油車柴油的油庫發言人表示,所有到油庫取油的運油車,必須持有消防處發出的危險品車輛牌照,確保符合安全條件。如證實個別代理的運油車涉及違法行為,公司會停止供油,並會檢討相關合約關係。記者及後表明身份向位於達洋路的非法油站查詢,接聽人士起初堅稱柴油只作公司內部用途,惟記者表示曾經目擊油車售賣柴油予其他車輛,對方表示不作回應。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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