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單車頻違泊 危害行人

單車停泊行人路屬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會被處以罰款,甚至監禁。深水埗居民陸先生發現,窩仔街與南昌街交界行人路充斥違泊單車,一架接一架以鎖鏈繫於欄杆上,惟單車手柄凸出行人路,隨時撞傷途人,「以前得一、兩架,依家愈泊愈多,成條欄杆全部都係單車,見過有視障人士畀單車啲手柄撞親,呢啲行為太冇公德心!」

跨部門清理 情況無改善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停泊單車於公眾行人路屬非法行為,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佔用政府土地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續指,過去半年共接獲十一宗上址單車違泊的投訴,現時會透過跨部門聯合行動進行清理,會在違泊單車上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有關政府土地,否則會在限期屆滿後安排清理。

「過咗限期先清一清啲單車,如果真係泊好耐嗰啲就叫棄置單車,唔係單車違泊啦!」陸先生發現單車違泊情況絲毫未有改善,要求有關部門嚴加跟進,以免情況進一步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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