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接舉報才執法 難收阻嚇

除了代購店,部分水貨店、家品店及嬰兒用品店亦曾被揭發出售未經本港註冊的藥物,當中包括抗生素及類固醇等處方藥物。而有人更在社交程式出售減肥藥及迷幻藥。有醫學界人士擔心,衞生署只能在有人舉報後才執法,難以阻嚇違法行為。

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認為,過去十年曾多次與衞生署討論如何阻截網上出售未註冊藥物及禁藥的可能性,更曾建議與郵政署合作設立有效機制監察違法行為。

三年來138宗被定罪

不過蔡坦言至今網售禁藥仍未受控,批評衞生署只能在有人舉報後才執法,難以阻嚇違法行為。他更擔心買家可能在網上購藥後再自行分銷藥物。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管有第I部毒藥屬違法,每項罪行經定罪後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發言人指,一二年至今年六月共處理一百三十八宗因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而被定罪的個案,當中三十二宗涉及互聯網賣家。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