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未釀爆炸十分好彩

【本報訊】航空公司近年規定鋰電池不能寄艙,究其原因,主要是擔心鋰電池因存放不當而起火,最終影響航行安全。香港大學電機電子工程系副教授張星煒表示,鋰是一種易燃化學物品,一旦遇到極高溫環境或機件短路,可能會發生爆炸,故各航空公司規定乘客攜帶的鋰電池數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災難。

國泰在其網頁中有關攜帶電池上機的規定中表明:「鋰電池存放不當可能起火並產生危險。」按國泰規定,一百瓦時或以下的備用鋰電池不准寄艙,安裝於手機、相機等器材內的鋰電池雖允許寄艙,但國泰仍建議乘客放於手提行李。

張星煒指,鋰含有大量能量,故廣泛應用於電子產品。但他指,鋰含有大量能量的特性亦同時存在一定危險,一旦遇上極高溫環境或機件出現短路時,便可能引起猛烈爆炸或起火,故各航空公司均規定乘客攜帶鋰電池的數量。

波音公司:可摧毀客機

張星煒形容今次「國泰客機吃iPhone」事件未釀成事故是十分好彩,因為涉事電話跌落的位置並非高溫地帶,且未有損壞機內短路裝置,否則,電話可能因高溫或短路引起爆炸或起火。

美國飛機生產商波音公司在上月亦表示,由於鋰電池可引起火警並摧毀客機,警告全球航空公司不要容許旗下客機運載大量鋰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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