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保障供港禽蛋衞生,食物及衞生局修訂法例,規定日後輸入禽蛋前,必須出示獲食環署認可的來源地發出的衞生證明書,並向食環署提供禽蛋入口資料,以便食物安全中心追蹤禽蛋的進口情況及抽查,新例將於十二月五日生效。
對於海路進口食物缺乏監管的漏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否認,並表示食安中心與海關計劃本月內在葵涌海關大樓設海路進口食品檢查站,加強對水路進口食物的監察工作。
高永文昨在立法會表示,新規管下任何人將禽蛋輸港前,必須出示獲食環署署長認可的來源地、由當地認證部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以及向食環署提供相關入口資料。當局希望透過修訂法例,加強規管禽蛋進口,控制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