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禍未聆訊 林鄭先護短

鉛水風波沒完沒了,政府至今無人問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護短卸責,把事件歸咎於社會各界對食水含鉛問題的認知及制度上的不足,但強調看不到有個別公務員在事件上有責任。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府在事發後始「如夢初醒」,認為當局需為事件負責,亦有議員指由法官任主席的調查聆訊「未開工」,質疑政府何以急急下定論宣布沒有人需負責任,批評當局疏忽職守,在處理事件上「你推我讓」。

立會內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食水含鉛事件。

05年前落成公屋今年內驗水

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表示,○五年後落成的公屋已完成驗水,希望今年內可完成為○五年前落成的公屋驗水,由於有關屋邨並非焊接水喉,食水含鉛風險較低,故會先在屋邨部分大廈抽查,若有水辦含鉛量超標,才會為屋邨所有大廈驗水,如確定食水含鉛超標,會盡快更換問題喉管。

多名議員於會上追問政府在鉛水事件的責任。議員鍾樹根指政府一直稱會向承建商追究責任,質疑「政府就冇責任咩?」直斥政府及水務署監管不力,質問政府會否賠償予有關公屋住戶,如免收公屋租金及水費。

林鄭月娥回應指政府從不迴避責任,承認在制度上有不足,而社會對食水安全認知上亦有不足,但指在合約上最大責任的是承建商,因合約列明不可使用含鉛物料。對於會否免收涉事公屋住戶租金及水費以作賠償,她表示仍需研究,不可「輕舉妄動」。

議員劉慧卿隨即追問如合約列明不可使用含鉛物料,部門是否有職員監察承建商,若公務員監察不到是否要負上責任,她更質疑為何有關調查「未開工」,當局即下定論沒有人要問責。林鄭月娥回應時指看不到有人要為事件負個人責任,又指各界對鉛水影響認知不足,不能責怪水務署人員沒有驗鉛含量,因當時沒有此一要求。

林鄭月娥又說,雖然涉事承建商已為鉛邨居民加裝濾水器,但有居民仍擔心食水安全,繼續到街喉取水,為讓居民安心,政府將研究抽樣檢驗經濾水器的食水是否含鉛。

研承建商設賠償保證金

身兼房委會委員的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註冊水喉匠對鉛水認知不足,條例亦過時,要求檢討。他建議由涉事承建商成立賠償保證金,以免當局日後面對法律訴訟時要動用公帑賠償受影響居民。邱誠武回應指當局面對訴訟時一直有機制處理,但會研究郭的建議。當局亦承諾認真檢討水務條例及與建造業議會研究提升工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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