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官斥反水客欺弱小 「港人愈嚟愈暴躁」

今年三月在屯門街頭發生的反水貨客示威中,一對母女被指「走水貨」而遭示威者包圍辱罵,四歲女童被嚇至嚎哭,參與辱罵的電腦店男東主及中三男生事後被捕,兩人昨於屯門法院各承認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男店東求情時指早在被捕前,已公開道歉;男生則稱是因「愛港心切」才犯案。裁判官怒斥二人不問對象、欺凌弱小的行為非常可恥;官又指香港人愈來愈暴躁,動輒用暴力方式表達意見,「整體香港人都要思考一下」。

首被告是學生郭賀彬(十六歲),次被告是店東陳寶基(四十七歲),被控在今年三月八日於屯門鄉事會路跨境巴士站喧鬧罵人。

裁判官水佳麗表示,案發後她看過新聞影片,深感兩被告當時正欺凌該對母女,行為引起公憤;官又指女事主已表明持有香港身份證,質疑兩被告「連對象都搞錯」。官又反問:「香港人唔做水貨客咩?大把香港水貨客去日本掃貨!」認為港人要反思,伸張理念的對象和渠道。

官嘆:禮義廉恥去咗邊

裁判官又指,留意到「香港人愈來愈暴躁,講唔夠兩句就郁手」,反問兩被告:「係咪想香港變成咁?」官並感嘆:「中國人嘅禮義廉恥、待客之道去咗邊?」由於次被告弄污事主的物品,勒令他要賠償事主八百港元;並准兩被告保釋至十月十九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此外,法庭昨日亦處理另外兩宗涉及「反水貨」的案件。其中十六歲女生陳佩瑩和十八歲建築男工鄺健成,在今年三月一日於元朗,分別被控踢警長小腿以及企圖從警長手上救走該女生。裁判官裁決指警長在現場觀察不足,作供時又改口供故意掩飾,基於疑點下裁定兩被告的襲警及阻差辦公脫罪。

另外,廿歲無業青年區溢傑被控今年二月一日在上水涉企圖燒水貨倉,遭巡警發現他身藏兩把摺刀,昨被法庭裁定遊蕩及管有武器罪成,判監一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案件編號:TMCC573、1873 & FLCC 65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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