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個特別的士牌供競投

【本報訊】經行政長官批示,澳門交通事務局昨日公布,特區政府將於短期內,公開競投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並以公司制形式進行,該准照的數量為不多於一百個特別的士執照,期限八年;該准照將賦予承批人在澳門經營有關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業務的權利。

交通局稱,澳門原有百個特別的士准照,早於去年十一月六日屆滿,特區政府其後致力開展特別的士執照公開競投的前期籌備工作,總結特別的士過去在澳門的營運和發展,及參考去年進行的《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以完善特別的士的發牌制度,為經營者提供良好經營環境。

土地利用期展開研究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昨發出新聞稿,指對於本澳有部分土地利用期即將屆滿,以及購買相關土地上在建樓宇樓花的小業主的權益問題,特區政府高度關注,據特首指示,行政法務司已聯同經濟財政司,及運輸工務司對有關問題展開研究,將遵從合法性原則解決相關問題,保障已購買樓花的小業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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