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體育政策 觀念陳舊 扼殺選手

香港的桌球選手吳安儀,日前在全英女子桌球錦標賽決賽中,擊敗十屆世界冠軍伊雲絲成功衞冕,再次為港爭光!

然而,當全城都祝賀她時,亦希望有關政府部門借這個機會,檢討非常落後的體育政策。曾看過吳安儀的故事,跟另一桌球代表傅家俊一樣,全因家庭的關係,才有機會在年幼時接觸到桌球。然而,不是每一個年輕人都有這種福分,因為站在很多家長的角度,在「波樓」流連都是不良少年的象徵。而影響最深的,就是康文署的《桌球館牌照條件》,列明十六歲以下的人士由晚上八時至翌日早上十時期間不得進入桌球室。

在形象上,有關規定就像為「流連波樓就是不良少年」這種迂腐的想法搖旗吶喊;而實際上,禁止十六歲以下學生在八時後進入桌球室,根本等如阻礙這項運動的新血加入。

很多全日制的學生,儘管對桌球有興趣、有天分,但八時後禁止進入的規定,猶如要他們放棄桌球。

須知道,在英國等桌球盛行的國家,很多青少年十多歲時,已成為職業球手,參加世界各地的巡迴賽,成為終身的職業,向自己的理想人生進發。就算在我們近一點的台灣,我認識一些台灣的年輕人,打職業桌球之餘,本身也有經營小型的桌球館,寓工作於興趣。反觀落後的我們,年輕人進入桌球室,一個練習的地方時,就像偷偷摸摸,見不得光似的……康文署這種對桌球運動的「支持」,確是別具一格。

記得在幾十年前,香港的武館都被認為是一些不良分子聚集的地方,除了受到警方嚴格的監管、巡查外,一般家長固然反對子女「上館」習武;但時至今日,武術已普及發展成男女老幼都常接觸的運動。可惜,對於桌球,康文署則仍然抱持幾十年前的舊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