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法官加薪4.41%

【本報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百分之四點四一,並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政府發言人表示,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有關薪酬調整建議時,已考慮了司法獨立原則、私人執業律師待遇、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情況、以及香港的整體經濟和政府財政狀況等一籃子因素。

當局稍後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相關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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