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客」踢警長 女生表證成

【本報訊】十六歲女生今年三月一日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期間,涉嫌多次用腳踢一名警長的小腿,當警長宣布將她拘捕時,在旁另一名十八歲建築男工涉嫌將女生攬緊並試圖「搶犯」。女生和男工人分別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開審,兩名被告均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本周五續審。

男工涉阻差辦公 同押後審

女被告陳佩瑩(十六歲),被控襲警罪;男被告鄺健成(十八歲),被控阻差辦公罪。警長邱敬文供稱,當日近下午四時接到通知到場,協助進行人潮管制。當邱到同樂街與壽富街交界時,見到兩名內地女子與示威者發生口角,邱要求示威者讓路予兩女離開。期間,邱感到其右後小腿被踢三下,轉身見到陳站在一名男子身後,伸出左腳踢他。邱警告陳「再踢就拉你」,惟陳繼續迎面踢他的右腳脛兩下。

當邱宣布拘捕陳時,陳欲後退入人群之中,邱捉住陳的背囊帶,惟鄺用雙手攬緊陳,並試圖將陳拉走。邱五度施用胡椒噴霧,終成功驅散人群及拘捕陳和鄺。

辯方在庭上播放兩段事發時影片,指邱可能被人從後意外踢到,陳從沒迎面踢邱,鄺也沒試圖拉走陳,相反邱情緒激動拍打陳的頭,邱亦未有口頭警告及正式拘捕兩被告。邱對此一一否認,但承認誇大供詞,起初說轉身時清晰見到陳踢他,但看畢影片後,則改口稱僅見到陳「縮腳」。案件編號:TMCC 5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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