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簽注(L簽),原意是讓非四十九個個人遊計劃城市的內地旅客,可透過旅行團形式來港旅遊,但自從變種個人遊出現,加上有人濫用簽注來港從事非法活動,引發治安問題。有團體指,新界區充斥着非法行乞、賣淫及賣唱的內地人士,懷疑他們透過L簽來港從事非法活動,促內地當局真正落實相關措施,並應調高相關簽證費用,減低非旅遊內地人士來港的誘因。
「有不法分子利用呢個漏洞落嚟(本港),喺街見到好多乞丐同賣唱嘅人。」北區水貨客關注組發言人梁金成指,關注組成員曾目睹有行乞人士向警員展示內地旅遊證件。他稱,若L簽申請手續要提前廿四小時辦理,或會令部分人士卻步,惟新政策在推出後,並未有嚴格執行,故擔心從事非法活動人士會變本加厲。
另外,土沉香生態及文化保育協會總幹事何佩嫻亦指,大部分砍伐沉香樹的被捕個案,都是持雙程證者,反映有犯罪集團以旅遊為名,來盜取本港資源。警方發言人回應表示,去年共有一千五百二十九名內地人士因在本港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捕,較前年一千四百五十二宗有輕微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