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助電騙洗錢 兩岸六漢入獄

【本報訊】兩岸四地執法機關於去年九月聯合打擊電話騙案,搗破台灣電話騙案集團,其中一名台灣男子及五名內地男子在港處理提取和匯走騙款落網。他們早前承認共四項與洗黑錢相關罪行,昨分別被區院判監十六至二十四個月。

案件涉及三名台灣長者,其中一人為退休女教授,三人被騙共約二百五十多萬港元。

法官指各人角色舉足輕重,亦讓幕後騙徒仍然逍遙法外,他們在港處理騙款損害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故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六名被告包括台灣被告章露峯(五十三歲),以及五名內地被告葉君杰(廿九歲)、羅偉杰(卅歲)、郭永俊(廿三歲)、郭桂枝(四十五歲)和高維新(卅四歲),合共被控兩項串謀洗黑錢、一項洗黑錢和一項企圖洗黑錢罪。

各被告原被控多一項洗黑錢罪,涉及犯罪得益逾七千五百萬港元,惟因部分受害人不願作證,控方遂決定將控罪留在法庭存檔。

案件編號:DCCC 333及33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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