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屋宇署無牙老虎,違例招牌「擅掛」大廈。銅鑼灣旺區一幢大廈,外牆日前被「神秘人」懸掛兩幅大型廣告招牌,面積分別約十及十五平方米。由於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從未接獲相關興建通知,法團以神秘人形容招牌擁有人,只知擁有人不是大廈業主,惟興建招牌時的工程及懸掛時的燈光,均對住戶構成滋擾。屋宇署指已向該兩幅違例招牌發清拆令,惟擁有人突「現身」提上訴,令招牌至今未能清拆。
「幾個月前嘅深夜,有工人喺凌晨兩點,突然喺我單位外牆懸掛招牌,我報警,警察嚟到,佢哋就停工,警察走咗後又開工!」樓齡約五十年,位於銅鑼灣羅素街的麗園大廈外牆,在去年中突然先後被懸掛兩幅廣告招牌,經手人至今仍是謎。
當中一幅廣告招牌,面向熙來攘往的波斯富街,其支承構架由竹搭成,再以膠索加固;另一幅則面向利園山道,為伸出式,懸掛於大廈的二樓及三樓外牆。住在該大廈三樓的余先生無奈謂,睡房窗口與該幅伸出式招牌距離不足三十厘米,受極大滋擾,「每次更換新廣告,工程聲嘈到我瞓唔着!」
麗園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麥先生指,該兩幅廣告招牌,懸掛前沒有通知法團,也沒有獲得法團同意。法團早前已向屋宇署反映,屋宇署亦有向兩幅招牌擁有人發出清拆令。
該清拆令分別於今年四月張貼在大廈正門外牆,內容指兩幅招牌的建築工程,沒有根據《建築物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即事先經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建築圖則取得建築事務監督同意而進行,被勒令分別於三十日及六十日內,拆除違例的建築工程。
在廣告招牌下,有一間珠寶鐘錶店和馬會投注站,均表示有關招牌並非由他們懸掛;而馬會發言人更表示,曾就波斯富街的廣告招牌位置問題,向該大廈法團反映。灣仔區議員鍾嘉敏直斥,該招牌擁有人沒有得到業主同意,便開始工程,對業主不公平,她批評屋宇署監管不力,任由違例招牌懸掛。
屋宇署發言人指,署方已向該大廈兩幅廣告招牌發清拆令,但擁有人就清拆令向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提上訴申請,正候聆訊。不過,署方不能透露擁有人身份,原因是上訴申請正由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處理。而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則指不會向與訟雙方及上訴審裁小組以外的第三者披露上訴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