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補貼餘額 明年六月後失效

【本報訊】政府不再延續住宅電費補貼計劃,用戶須於明年六月底前使用補貼餘額,否則將會失效,工聯會估計現時全港約有二十萬用戶仍未用完電費補貼,難以在限期前用清,有獨居人士每月繳交電費不足二十元,假設電費在未來不作調整,補貼金額足夠他使用近卅五年。工聯會指立法會財委會已經通過電費補貼撥款,是政府既出之物,建議政府給予現金或延長電費補貼的使用期限。

用戶未用完 團體促發現金

電費補貼計劃在二○○八、二○一一至一三年度向每個住宅用戶發放合共九千元補貼,總額達二百廿三億元,估計至計劃終結時,電費補貼結餘總額約剩九億元。

工聯會自去年起陸續收到市民反映電費補貼餘額「未用晒」的問題,有七十多歲的獨居長者表示,習慣早睡早起,少用電器,每月電費僅數十元,補貼餘額尚有近七千元,足夠他支付未來逾十年的電費,而節省下來的金錢可讓他增添飯菜及購買藥物。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指,不少長者用電不多,剩餘較多補貼額,政府的決定對他們不公平,他指若政府以現金向未用完補貼的用戶發放補貼餘額,更可避免市民為了用盡補貼額而在限期前使用過多電力。工聯會將聯同受影響市民本月底到政府總部請願,促請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回應電費補貼餘額的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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