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職場健康:空氣化學品標準 保職工安全

近日,食水含鉛事件引起香港社會的廣泛討論,市民十分關注自己住所的食水含鉛量是否超標,影響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其實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除可通過飲食或環境接觸吸收到化學物質外,在工作中亦有機會接觸化學品,特別是通過呼吸吸收到散播在空氣中的化學物質。大家是否知道怎樣決定呼吸所吸收的化學物質有否超標呢?

按暴露時間及濃度而定

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會制訂或採用特定的控制工作場所化學品暴露的標準,香港採用「職業衞生標準」,讓僱主可藉監測員工的暴露量,以確保暴露水平低於相關「標準」。

此標準是指化學品在空氣中的濃度。此濃度是被認為從呼吸途徑暴露於此水平化學品下,絕大部分人員的健康不致受損。量度標準是按暴露於化學品的時間及濃度而定,分為三類,分別是職業衞生標準——時間加權平均值(平均值)、短暫暴露限值及上限值。

長時間的工作用平均值作量度,指每星期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的平均濃度來表示。即使工人每天暴露於此濃度的化學品中,健康基本仍不受損。短時間的工作可用短暫暴露限值來量度,指個別化學品於15分鐘內在空氣中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如化學品濃度超過平均值但低於短暫暴露限值,則不應暴露超過15分鐘,每日不應超過四次及每次相隔最少60分鐘。上限值指在工作天的任何時間內,都不可超越化學品在空氣中的濃度。

只要確保工作環境內所含化學品濃度符合職業衞生標準數值,便可釋除顧慮,安全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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