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孤女販毒囚68個月

【本報訊】十六年前一名少女與同居男友爭執後把男友殺死,再將屍體肢解和用鹽醃屍,結果因誤殺罪被高院判監十年,當時二人遺下一孤女,孤女長大後亦誤交損友染上毒癮,去年中遇警截查時更被揭發身藏約七十五克冰毒。孤女早前於高院承認販毒罪,辯方昨透露被告與母親關係欠佳,母親在他人面前亦只會說被告是其親戚,但被告與寄養家庭關係則良好。法官判刑指被告童年不幸,不能成為犯案藉口,並因此輕判,但對被告表示會改過感到安慰,希望被告不要辜負寄養家庭家長期望,判被告入獄五年八個月。

被告:明白家庭背景非犯案藉口

二十歲女被告易詠瑜,被控於去年六月廿三日在旺角販運七十五克,市值約四萬三千元冰毒。被告母親昨沒有到庭,但照顧被告逾十年的寄養家庭家長黃女士則有到庭,並到囚室探望被告。視被告為親生女的黃稱,被告於一○年離開寄養家庭前一直很乖,對她犯案感心痛,期望她知錯及改過,並會等她出獄。黃又透露,被告獲悉判刑後情況「OK」,並接受判刑不會上訴。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自撰求情信,表示多謝法官關心,替她索取心理及背景報告,並稱在還押期間多次與心理專家談及將來並希望重新做人,又指明白家庭背景並非自怨自艾及犯案藉口。辯方希望法官考慮被告過往並無與毒品相關案底,涉案毒品當中有十四克為被告自用,予以輕判。

法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智力偏高但性格反叛,要他人愛護,並因母親離棄她而敵視社會,被告又因受毒品影響而不遵從社會規則,需要持續接受心理輔導。法官認為據案例應以判監十一年,但因有部分毒品屬被告自用,加上被告認罪,判監五年八個月,並建議被告繼續接受心理輔導。

案件編號:HCCC 45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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