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非法集會 雙學三子提堂

【本報訊】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學聯和學民思潮發起「衝擊公民廣場」行動,為佔中揭開序幕。事發近一年後,警方提出起訴,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等罪,另有五名男示威者被控普通襲擊罪,八名被告昨分六案在東區法院提堂,八名被告否認控罪,獲准以五百元保釋至十月預審及開審。

首案的被告黃之鋒(十八歲)、周永康(二十五歲)及羅冠聰(二十五歲)均報稱學生,其中黃及羅被控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在香港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導致人合理地害怕社會安寧會被破壞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黃另與周被控於同日參與上述非法集會。黃於庭上大呼:「公民有權利進入公民廣場!」惟遭裁判官提醒法庭不是表述政見的場地。案件押後到十月三十日預審。

另有五人控普通襲擊

另外五案的被告分別為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二十二歲)、學生徐子竣(十七歲)、設計師黃浩(三十五歲)、學生顏展豐(二十一歲)及治療師周昀霆(二十九歲),各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即去年九月廿六至廿七日期間,分別在政府總部綜合大樓東翼前地、公眾入口、立法會大樓車輛通道及中信大廈外襲擊高級督察古兆輝、警署警長黎景和、警員梁嘉恩、戴兆鋒及保安員邱煒強。

除周昀霆一案排期在十月十二日開審外,其餘四宗襲擊案均押後到十月五日預審,控方一度指案件簡單直接毋須預審,但裁判官聞言回應:「如果是如此簡單直接,律政司就不會一年後才提控。」而周永康在庭外亦引述裁判官上述言論,顯示事件的荒謬,根本是政治檢控。

案件編號:ESCC 2791-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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