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日前表示對召車應用程式Uber持開放態度,似乎有意「開綠燈」,但是管理Uber的法例仍然是欠奉,造成社會不斷的爭議。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Uber爭議反映市民不滿的士業服務,但強調使用服務時的保險保障仍未釐清,消費者要先了解條款。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均只簡單回應說,新產業須在法例框架內經營,而警方早前高調打擊Uber時帶走司機及職員,仍未決定是否檢控他們。
黃鳳嫺昨表示,市民使用電召服務時要留意保險保障條款,即使公司聲稱會提供全球保險,亦不代表乘客受保,「保險係保司機,定係直接賠畀乘客?(金額)上限係點?豁免性條款係點?要先了解係咪真正為消費者提供保障。」消委會至今收到九宗電召車服務投訴,主要涉及推廣優惠及條款爭議,她提醒消費者,有關平台都是按需要釐定收費,不同時段收費會有浮動。
對於運房局將研究推廣包車的士服務,黃認為是好事,但對於應否就Uber合法化,她稱根據海外經驗,推行時需修訂出租車牌照內容及發牌量,建議當局仔細研究市場需要。
商經局局長蘇錦樑則承認,Uber這類有突破性的科技和營商方法,對於傳統產業有一定衝擊,不過它需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不能因有新商機便不考慮如道路擠塞及第三者保險等政策因素。
至於警方早前高調打擊Uber司機及職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未決定是否檢控他們,但重申並無歧視任何一種科技,而有關公司不能以創新科技為犯法理由。他續說,Uber可選擇於法律框架下經營,即與現時的士相同性質,需向當局申請牌照。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說,由於過去十年私家車數量已增四成,如政府大量向Uber出租車發放牌照,會致路面擠塞。他已向運房局建議,容許持的士牌照司機轉為提供豪華出租車服務,料可提高服務質素。香港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認為,香港高消費乘客不多,料市場只可容納二百架豪華出租車,加上豪華車用電油運行,故在繁忙時間或要徵收多兩、三倍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