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規定男犯入獄時要剪髮遭「長毛」梁國雄興訟挑戰後,懲教署對囚犯的膳食安排亦遭挑戰。早前因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擲雞蛋而判囚三周的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控監獄的膳食安排「中西有別」,西方犯人不論早午晚餐,選擇都比華犯多,且分量亦較大;獲安排吃「中餐」的陳曾向懲教員要求換吃「西餐」但被拒。陳遂興訟指懲教署的膳食政策,不符《基本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憲法原則,並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將之撤銷。
申請人陳德章,去年十一月在東區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三周,今年四月底其上訴被駁回後才押往服刑,至五月十九日刑滿出獄。他在自撰的入稟狀指,入獄後發現華人囚犯與西方人囚犯獲分派的膳食不相同。西餐不但選擇較多,分量也比中餐多(見附表)。
此外,西方犯人也被安排與華犯分開枱用膳,陳更一度向懲教員要求改吃西餐被拒。他認為署方政策不但種族歧視,更違反《基本法》廿五條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陳德章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之前他在塘福懲教所服刑期間獲安排吃中餐,每天的午飯都是吃豆粥和一片麵包,坦言「真係好難食」,而西餐則有蛋、漢堡、多士、奶茶等,「望落都好食啲啦!」他想選擇吃西餐但「無得揀」。他又發現,黑皮膚和白皮膚囚犯會被署方視作西人,可以食西餐;而黃皮膚囚犯,無論來自泰國、越南等「外國」,均被視作華人,只能食中餐。陳認為囚犯有權選擇自己的膳食,懲教署卻用膚色,而非健康、宗教等因素來安排,明顯是有歧視。
懲教署發言人則回應指,署方非常重視種族平等,任何在囚人士不會因其種族、膚色等而受到較差待遇,當中包括膳食安排。
署方又指向在囚人士提供的食物,符合國際健康指引,膳食的分量及營養成分亦獲衞生署認可。
署方表示,一般而言,新收納的在囚者均被分配以米飯為主糧的「第一類餐」。
若在囚者有換餐申請,署方會因應他們的健康及宗教需要作出考慮,而提供其他餐類,包括以咖喱和薄餅為主的「第二類餐」、以麵包及薯仔為主的「第三類餐」及全素食的「第四類餐」;署方並且會提供廿九款附屬餐類以配合不同在囚者的特別需要,例如因宗教或健康而不吃豬肉或牛肉等。
案件編號:HCAL 1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