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進食刺身沙律
五名女子年齡由廿二歲至廿五歲,先後到上述食肆晚膳,吃刺身、沙律、燒物和甜品後,出現腹痛、腹瀉和嘔吐等病徵,各人情況穩定。
記者昨致電三木日本料理查詢,職員聲稱因雪櫃「跳掣」,故沒有刺身和壽司供應。問及食物中毒事件時,職員稱暫不回應。
食署檢控負責人
食環署表示,收到衞生防護中心通知後派員調查,認為店內衞生情況一般。有關處所正申請食物業牌照,署方已就食肆無牌經營食物業,向負責人提出檢控,並警告負責人,切勿違例經營食物業,否則會再被檢控。
根據香港的《食物業規例》,任何人未領有食物業牌照而經營食物業,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以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天罰款最高九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