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涉侵私隱 澳門兩證人願作供

【本報訊】捲入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世紀巨貪案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大劉),指稱《蘋果日報》在前年四月報道該案時,涉嫌刊登了一份屬於他的醫療報告,認為遭侵犯私隱。律政司事後票控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和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三名被告共四項傳票罪,指他們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案件昨於觀塘法院再訊。控方表示澳門已找到兩名願意作供的證人,但需時處理,法庭將案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再提訊。

前總編應訊 無帶授權信

被告之一的張劍虹昨繼續代表眾被告出庭應訊,惟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印刷公司沒有預備授權信予張,裁判官下令被告一方須於三日內補回授權信。

控方代表關百安昨在庭上指,高等法院批出請求協助搜證的文件後,律政司的國際法律科已向澳門檢察部門去信,要求澳門協助尋找與案有關的證人,以詢問關於涉案醫療報告的資料。澳門在本月六日通知,找到兩名願意作供的證人,澳門並將於九月排期處理證人及證供事宜。控方續指除了兩名澳門證人外,另有三名證人,申請將案押後四個月。惟裁判官質疑指預備證人證供毋須太長時間,將案押後至十月中再訊,並着被告一方作準備,屆時若情況許可,便會進行預審。

控罪指三名被告於前年四月卅日,在未經使用者同意下,披露了劉鑾雄○八年四月的一份醫療報告,意圖藉此獲益。其中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被票控兩罪,張及印刷公司則各控一罪。

案件編號:KTS 5880-588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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