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證劵公司董事涉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自小認識被告的裝修公司男東主作供,他指案發後三天,被告以二萬元聘請他清空涉案單位,並要於兩日內完成,他知道被告與死者關係,並曾在清空單位前詢問被告死者是否病了或走了(已死),被告否認並解釋因太太知道了他有情婦,故藉清空單位想太太知道死者已遷出。
而政府化驗師供稱,觀看涉案大廈閉路電視紀錄後,計算出死者身高體形及被告推着的尼龍袋大小,再找來體形相若女警試驗,發現可整個人走進袋內。
四十三歲被告陳文深,否認於一一年十月六日在港謀殺卅三歲女子秦嘉儀。
政府化驗師譚卓寧則供稱,觀看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片段後,計算出死者身高約一點六米,並找來與片中被告用手推車推着相同大小的尼龍袋,再要求約一點六米高,重約一百二十磅的女警何杏意走進袋內,發現可拉上拉鏈。死者鄰居陳志峰供稱,死者失蹤後他曾見到被告在單位內執拾文件。
案件編號:HCCC 42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