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示威 不滿「胸襲警」裁決

【本報訊】今年三月「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有女示威者被指用胸部襲警,一度大叫「警察非禮」,據稱在場示威者隨即起哄及拋雜物,事後該名女子被判監三個月十五日。有團體不滿裁決,昨號召市民到警察總部外示威。

逾百名市民昨響應一批團體號召,不分男女戴上胸圍,到灣仔警總外示威,期間一批示威者拉起橫額,手持胸圍圖像牌,高叫口號,並將請願信遞交警方代表。因今次遊行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一度向示威者舉起黃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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