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抓放中國伐木工 緬甸大赦有玄機

近日,緬甸政府對中國越境伐木工人的處理,發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轉彎,幾乎一夜之間,一百五十多名被判重刑的中國公民突然脫離苦海,不僅免受牢獄之災,還幸運獲得緬方「大赦」,安然獲釋。這戲劇性的一幕,實際上折射出近年中緬關係微妙的變化,同時也是登盛政府基於國家利益,避免中緬關係大倒退的一個明智選擇。

局勢嚴峻 殺一儆百

今年一月初,一百五十多名中國工人在緬北的克欽邦、歪莫等地伐木時,遭緬甸軍方抓捕。七月二十二日,緬甸密支那地方法院以「盜伐、走私木材」為名,重判其中一百五十多名中國伐木工人二十年重刑。

中國人到中緬邊境購買山林、砍伐樹木由來已久,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便已有之,伐木的區域主要集中在緬北的克欽地區。由於歷史原因,緬甸政府和克欽獨立軍都宣稱對相關山林具有管轄權,為了節約成本,中國與緬甸做紅木生意的商人,大多是從克欽獨立軍手裏購買採伐權,因此克欽獨立軍財源的相當一部分是來自中國的木材商人。但過往二十多年來,緬甸政府軍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雖不時抓捕中國伐木工人,但只要當場給點錢就放人,也可以抓走後拿錢來贖人。

不過,近年緬北地區局勢日趨嚴峻,一方面因市場紅木價格大漲,越境到緬北從事伐木的中國人愈來愈多,估計目前約有四千人,緬甸朝野對此頗多抱怨。

另一方面,緬甸政府軍和克欽獨立軍的紛爭衝突也愈來愈多,為切斷克欽軍的主要財源,緬方試圖拿中國伐木工人開刀,以期殺一儆百,迫使中國木材商不敢與克欽軍做生意,以此達到擠壓克欽軍財源的目的,這是緬方今次重判中國伐木工人的直接原因。

當然,從法律角度而言,中國工人越界採伐違反了緬方的法律,緬甸依法進行審判,本無可厚非,問題是不少中國伐木工人是帶着克欽獨立軍簽發的許可證到緬甸伐木的,在他們看來到緬方採伐是「合法」的,故此事關係並不簡單,當局若處置不當,勢必會損害中緬雙邊關係。

既是偶遇 又非巧合

其實,緬方重判中國伐木工人,目的是為了提出警告、敲山震虎,但也要防止過猶不及,避免傷害中緬雙方關係。

耐人尋味的是,在七月二十九日緬方宣布大赦前夕,登盛在接受日本媒體專訪時刻意強調,緬甸「與中國的關係尤其重要」,果然此番表態第二天,中國一百五十多名伐木工人就「意外」獲得了大赦。登盛自二○一一年上台以來,已宣布過十多次大赦,此前緬甸總統歷次大赦基本上都是本國的政治犯和服刑人員,一次性赦免外國犯人的現象並不常見,「前腳重判,後腳大赦」更是罕見。

今次中國伐木工人獲釋,可以說既是「偶遇」,又非純粹「巧合」,其背後牽涉的是漸行漸遠卻又難以割捨的中緬關係。

眾所周知,中緬關係近年每況愈下,緬方以改革為名,大力引進美日勢力,排擠中國,中國在緬的多個重大投資,包括密松大壩、萊比塘銅礦、中緬油氣管道和皎漂至昆明鐵路等項目因此擱淺或停滯。在外交上,登盛則努力擺脫對中國的「依賴」,樂於在中美日之間搞平衡,期望兩面下注、漁翁得利,昔日中緬兩國的「胞波友誼」(「胞波」由緬語音譯而來,原義為「同胞」)關係已經不在。國與國之間沒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在中緬關係微妙變化的今天,如何順勢而為,找出中緬關係發展的新途徑,這是中共第五代面臨的一大挑戰和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