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訓是「明德格物」。「明德」、「格物」二語,均出於「四書」中的《大學》。《大學》開宗明義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明德」是指個人修養,教人以德處世;至於「格物」,目的在於「致知」,即是指追求知識和分辨事物,都應以客觀的唯物辯證法來分析、研究,並非靠「主觀」來判斷。日前那批衝擊校委會會議的港大學生所作所為,可說正與校訓背道而馳,讓港大蒙羞。
任何人士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總不能凌駕於社會秩序和法治之上。那些學生只因嫌校務委員會在任命副校長處理上不符他們要求,便打着「大學自主」之旗號,用圍堵的手段禁錮多位校務委員,並肆意謾罵,那種目無尊長的行徑,令人搖頭。
現在是網絡年代,而今的年輕人很多都是玩「網遊」長大的,而在「網遊」天地裏,個人英雄主義非常盛行,容易對年輕人產生潛移默化作用,看問題會簡單化,以為暴力就可以解決一切。另方面,年輕人一腔熱血,對現實世界的複雜又沒有耐性深究,只憑個人情緒和感覺而為,對社會上一些表面現象看不順眼便衝鋒陷陣,往往被人利用也不自知。
在這次學生衝擊事件中,港大校長的公開信和十間學院院長的聯合聲明中,字裏行間都指出,有「校外組織」參與其中;更有校委直言大部分暴徒是「校外人士」。因此,當局在調查這宗嚴重干擾「院校自主」的衝擊事件時,對在學生背後「煽風點火」的校外人士都不應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