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天文台主任 攝15歲女生裙底

在中學會考考獲六優及擁有碩士學位的天文台男學術主任,聲稱為應付部門的內部考試,加上需要照顧智力有問題的兄長,在難抵壓力下於商場扶手電梯處,用手機偷拍十五歲女生的裙底春光,最終因觸碰到女生大腿而被當場揭發。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他保釋至八月廿五日始判刑。

廿六歲被告曹治霖,報稱文員,被控在今年一月廿九日於尖沙咀美麗華商場的扶手電梯偷拍女事主的裙底。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是虔誠的基督徒,求學時是品學兼優的高材生,曾贏得香港奧林匹克數學比賽亞軍,並在會考中考獲六優佳績,之後入讀中大數學系獲得碩士學位。被告畢業後加入天文台,由於有關職位需要氣象和物理知識,故他經常在工餘時間惡補;另外,被告又要協助照顧智障的兄長,加上要應付天文台內部考試,在一時愚蠢下才行差踏錯。

辯指內向欠紓壓渠道

辯方又呈上被告所屬教會、中學師長和被告家人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樂於助人,好學不倦,是家中經濟支柱,被告父親已退休,父母對被告有很大期望;惟被告性格沉靜內向,欠缺紓緩壓力的渠道。辯方又指被告自知案件對女事主做成很大傷害,願向對方致歉,被告事後已尋求專業協助,故重犯機會低。

觸及事主大腿被揭發

案情透露,十五歲女事主在事發當日下午六時,於美麗華商場搭扶手電梯時,感到有物件觸碰大腿,轉身察看發現被告將手機放在她裙底下,女事主受驚大叫,事件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檢查被告手機,發現內有一段長約十秒的片段,拍下女事主的裙底春光,於是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223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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