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今年四月就美林邨遛狗翁被毆斃案錯誤拘捕一名智障人士,事主兄長歐先生昨日到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警方殘疾歧視,共作出八項投訴。歐先生不滿警方在沒有家人陪同下,即替其患有智障的弟弟錄取口供,之後更指其弟認罪,誤導家屬。警方發言人表示,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
歐先生向平機會作出的八項投訴,包括警方為其弟錄取口供期間,未有合適成人陪同,疑涉直接及間接歧視;而在服藥安排中,警方曾指只要其弟作出要求便可提供,但事實上其弟患自閉及中度智障,未能符合該項要求,歐先生認為疑涉間接歧視。他又投訴其弟被捕期間,不論在進食、飲水及如廁等安排上疑涉間接歧視。
歐先生亦不滿警員筆錄口供後,要求他及其弟簽署確認,當時他已表達其弟不能了解口供內容,但警員仍寫下「我已閱讀過此份口供,我知道我可以隨意作任何修改更正或增補,這份口供內容全部屬實且我是自願作供的。」有歧視之嫌;而警方於拘捕當天未有仔細調查已高調通知傳媒,並指其弟「自幼討厭狗隻,不滿狗隻造成衞生問題」,明顯誣控其弟,有殘疾騷擾及中傷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