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反水客控襲警等罪 四人今判刑

【本報訊】三男一女於今年三月一日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被捕,事後被控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早前在屯門法院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昨日判刑,惟暫委裁判官陳碧橋聽畢辯方求情後,決定押後到今日判刑。辯方求情時將一段由市民提供的新聞影片呈堂,指女被告案發時曾遭警員從後推跌,導致口鼻流血及鼻骨折斷,但陳官認為此乃辯方說法而已。案件昨吸引大批市民到庭旁聽,而散庭後有人在庭外大聲罵陳官是「狗官」。

四名被告依次是十四歲男生、恒生管理學院男生鄺振駹(二十歲)、女文員吳麗英(三十歲),及城市大學會計系男生潘子行(廿二歲)。十四歲男生及吳被控襲警罪,鄺及潘則被控阻差辦公罪。

「光復元朗」襲警 無業漢判囚

另外,無業漢阮金正(五十四歲)涉於「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從後用腳踢一名軍裝警員小腿,阮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昨被判囚四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TMCC570、5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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