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食客出事恐難索償

就無牌湯水工場賣湯,有業界人士坦言,「做食賺錢難,攞正牌更難」,由於申領牌照的成本高及申請手續繁複,故此部分小本經營公司會以無牌方式出售湯水。法律界人士表示,只要是無牌出售食物,若牽涉商業用途即屬違法,而消費者出事故亦難以索償,不宜光顧無牌食肆。

領牌程序複雜 費用廿萬且未必成功

「只係賺到餐茶錢咋,諗住偷偷哋做,唔會攞牌喇!」同樣無牌賣湯的李女士透露,前年退休後,一向擅長明火煲湯的她,小本經營湯水速遞生意,對象是附近街坊,利潤約有三成。她坦言,申領俗稱「大牌」的食肆牌照,需花費約二十萬元,申請程序複雜,未必成功,因此她不計劃申請牌照。

不過,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警告,即使在家中煮食,如用作商業用途,即屬經營無牌食物製造工場,營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法官會考量工場的大小、經營時間,以及衞生程度判罰。他強調,由於經營者非「持牌人」,飲用後不適的消費者,隨時投訴無門,難以追討應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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