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七年樓齡賠償」未擬改動

【本報訊】市建局委託顧問就精簡架構及發展策略作檢討,該局主席蘇慶和昨表示,現時並未改動推高重建成本的「七年樓齡賠償」法例要求,但無正面回應會否裁員「精簡人手」。該局將成立特別小組檢視報告,稍後遞交政府。消息稱,發展局認為市建局不可放輕「履行社會使命」,七年樓齡賠償「唔可以郁」。

顧問報告指出,市建局現行的重建項目不賺錢,建議局方決定重建選址時須考慮商業利益。蘇慶和昨表示,董事會成員對顧問報告的建議無太大分歧。他指出,市建局未改變賠償受重建影響住戶的準則,亦未打算外判收購工作。蘇又強調現有人手「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消息指,發展局對顧問報告提出的意見,包括認為任何重建項目先要履行社會使命及以人為本。據悉,市建局行政總監林濬在會上說,顧問報告已拖拉多年,同事士氣低落,希望可盡快完成審視。

另外,由市建局前身土發自行興建的四幢用作安置受重建影響住戶的樓宇,包括大角咀必發道必發臺、深水埗荔枝角道麗珠大廈、旺角豉油街十二號及西環順成大廈,被指空置率高,浪費資源。林濬回應,六成多空置單位將出租予受市建局重建項目影響而又不符合資格上公屋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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